本报讯【通讯员李欣蔓 全媒体记者张廉】两大碗黄酒下肚后,自认为已过半日且神清气爽的刘某开车上路,不料被交警查出醉驾。日前,樊城区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,缓刑2个月,并处罚金4000元。
2020年5月29日清晨,刘某来到附近的面馆“过早”。恰逢面馆刚刚开业,老板热情地招待刘某,邀请其免费品尝自酿黄酒,经不住“诱惑”的刘某连喝了两大碗。
当日中午,刘某准备外出办事,考虑到自己是早上喝的黄酒且酒精度数应该不高,便大胆地开车出行。
然而,当刘某驾车行至樊城中原西路时,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了下来。
警方从刘某的血液中检测出120.37mg/100ml的乙醇含量,判定为醉酒后驾车。
樊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,刘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,考虑到办案中刘某认罪认罚,且犯罪情节较轻,有悔罪表现,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